细节来了!全国律协明确“ 先上岗、再考证 ”五大事项
5月19日,全国律协就做好律师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“先上岗、再考证”相关工作下发通知,细化申请律师执业“先实习、再考证”的政策措施。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4月21日,人社部、司法部等七部门印发了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“先上岗、再考证”阶段性措施的通知》。(相关链接:律所实习可“先上岗、再考证”!人社部、司法部等发布阶段性措施)
全国律协要求各地律协提高政治站位,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七部门《通知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;准确把握七部门《通知》要求,细化申请律师执业“先实习、再考证”的政策措施;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精心做好申请律师执业“先实习、再考证”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五个明确
☑ 适用对象
“先实习、再考证”政策措施适用于七部门《通知》发布后申请实习登记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,以及2018、 2019 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。
☑ 适用时限
“先实习、再考证”政策措施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一年,自七部门《通知》印发之日起计算。
☑ 实习登记条件
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实习的,除无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外,仍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》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》及各省(区、市)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,并应符合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规定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。
☑ 实习与考证的衔接
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,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,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。超过一年申请律师执业的,应当由律师协会重新对其进行考核。
☑ 明确启动时限
尚未启动申请律师执业实施“先实习、再考证”阶段性措施的省(区、市)律师协会,要及时启动,尽快制定出台具体措施。
通知要求,各地律师协会要把实施申请律师执业“先实习、再考证”阶段性措施作为当前形势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。积极做好组织实施、监督指导和政策宣传工作,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确保七部门《通知》要求在律师行业得到不折不扣落实。引导律师事务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做好接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实习的相关工作。同时,指导、监督律师事务所按照规定落实好实习人员的各项待遇保障,积极为实习人员考证提供必要的条件。按照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》规定,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办理实习登记,认真组织好实习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,确保实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。
【律媒智库】注意到,此前,北京、江西等地已出台细则。北京律协明确,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实习期满,经市律师协会考核合格的,超过一年但未满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,由市律师协会重新考核;超过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,原实习考核合格意见失效,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应当重新实习。(详细内容,点击查看:“先上岗、再法考”,北京、江西等地细则出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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